中國時報
【唐鎮宇、林上祚/台北報導】知名部落格為產品寫薦證文,引發跟隨效應可能比電視廣告還強。但消基會發現,部分知名部落客接受廠商報酬寫薦證文,卻未清楚揭露是「廣告」,部落客的心得分享也可能變相置入廣告。對這種亂象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正籌畫設立單一網路檢舉窗口,接受民眾檢舉有問題的網路內容,依各部會權責負責規範,最快八月上路。
公平會副主委施惠芬表示,依《公交法》第廿一條及《行政罰法》規定,若廠商廣告不實,撰寫薦證文的部落客不論是否接受報酬,一旦證實是「明知且故意」,例如明知產品有問題卻宣稱沒問題,可連帶處罰。
但她坦言,代言人是否「故意」,舉證困難,過去僅溫翠蘋遭罰八萬元,經訴願後改為只有警告。
「這款長筒襪比我原本使用的還專業!」「這款卸妝液清爽的質感真的很舒服!」消費前先上網搜尋網友評價的人愈來愈多,時常分享好用產品、好吃食品的部落格,人氣也愈來愈旺。但消基會抽查「女王」、「貴婦奈奈的福態日記」、「艾瑪。隨處走走」、「魔鬼甄與天使嘉」等十個知名部落格,發現大多數接受廠商試用或報酬的薦證文都未清楚揭露是廣告。
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指出,這些薦證文內容都未提及是「廣告」,或僅在文章內夾雜「廠商提供試用」寥寥數字;網友一定要到文章分類才可能發現該文章歸類在「邀稿」、「廠商合作文章」等。
政大廣電系教授黃葳威說,消費者觀看購物頻道能主觀認知是接受促銷訊息,但部落格多半是自願分享文與收費置入文交錯,網友根本無從分辨。
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《廣告推薦與鑒定使用管理指南》規定部落客必須揭露,否則最高可罰一.一萬美金。黃葳威說,政府要求偽裝成電視節目的購物廣告必須打上「廣告」字眼,部落客接受廠商報酬的薦證文也應該明確揭露。
黃葳葳表示,NCC正研議網路單一檢舉窗口,未來若民眾發現網路上疑似有問題的內容,可透過該窗口網站檢舉,最快八月上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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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免費贈送的
....最終冰結,
....沒有足夠的貨源....是在電視上賣個屁...... 難道是等客戶下單後才開始生產製造嗎?...
一整個下單系統就是很不專業的感覺,然後時至今日...也不見打來的電話.....這樣....請問是要買個"屁"嗎? ....一整個就是感覺差.............啊!!!!
(惶恐)...這心情不知道是否跟要為人父母的心境是一樣的? 無解
,也許是因為我對待牠真的比較像自己的兒子和親人,忙的時候你就會希望一切都是可以控制和預期的,希望"效率"這兩個字可以在你的周圍發生並為您掌控一切,其中包含每天教育訓練這隻狗的進度.....這天當我忙到驚覺"狗哩?"...靜到詭異...起身望向對面....






..看著身邊那隻狗